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县级以上合作社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县级以上合作社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玉米合作社标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2、有鲜明的合作产品,产品符合我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或当地的产业特色,带动周边形成当地主导产业,带动社员增收明显,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15%以上;
我想办个县级鱼业合作社怎么办?
一、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明确规定, 成立渔民专业合作社, 须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
1、 有五名以上符合法定要求的成员;
3、 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4、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三、 具备上述条件的, 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取得法人资格。
四、 登记程序由申请、 审查、 核准发照以及公告等几个阶段组成。 申请登记时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村委合作社是啥意思?
村委合作社,顾名思义就是把现有的人重新组织到一起,进行一起合作干事情,团结广力量大,有事一大家商量,结合实际,有领导,有组织,有纪律的去做一个或者是多个下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现在我国农村多数都成立了合作社,和联社。为更好的发展农业做贡献。
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中国广大农村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证。它适应中国农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发展规律,也就是说能够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维护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合作社或农村经济合作社就是股份制的雏形,与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有着本质的区别。
过去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在计划统筹安排下,以行政手段强制性的传统农业经济集体,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各地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几乎都实行分田分地到户。这一举措使农业经济在七八十年代得到飞跃发展。
合作社或农村经济合作社就是股份制的雏形,与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有着本质的区别。过去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在***统筹安排下,以行政手段强制性的传统农业经济集体,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各地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几乎都实行分田分地到户。这一举措使农业经济在七八十年代得到飞跃发展。
进入21世纪,这种单干式小农经济,又再开始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农业***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发展,过去因为要解决温饱问题,单干有他积极的功能,现在已进入市场竞争的阶段,如何发展是现代化农村的新命题。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发展新农村必经手段,可以集中有限的农业***,发挥***优势,参与市场竞争,积累财富,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具体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组建,一定要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公开的四公原则,按照股份制企业的模式进行操作。本人认为如果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和流程,还有[_a***_]适当的调整,就是有所突破和扩大,那么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在农村中的缩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县级以上合作社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县级以上合作社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