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分工情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分工情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情况简介?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指由农户自愿组成,并按照合作原则设立、经营的集体经济组织。其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1. 成立方式:自愿组织成员,经村集体讨论通过,向上级组合注册登记成立。
2. 经营范围:以农村第一、第二产业为主要经营方向,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服务、农村电商等。
3. 管理方式:股份制管理,每位成员有相应的股份,须按股份投票表决。
4. 分红方式:根据成员出资比例和参加程度分配分红,分红数额根据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收益而定。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坚持集体所有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养殖专业合作社由几户组成?
在农村,由于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也在发展壮大。因此,很多农民为了能使信息、技术等更好的交流、共享,把自己的产业做大做强,增加收入,会自发联合成立专业合作社。
不论是养殖专业合作社还是其他方面的合作社,其成员在户数上没有严格的限制,可以几户也可以十几户或几十户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是由于成员为合作社提***品或者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形成的,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分工情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分工情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