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征用赔偿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征用赔偿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流转入股成立合作社以后土地补偿给谁?
土地被流转后征地补偿的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征用赔偿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征用赔偿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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