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的成员更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的成员更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怎么办理?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30天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
养殖合作社怎么更换社员?
1、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可以由原社员将自己所持有的股金在争得其他社员同意后,转让给没有入社的农民而成为合作社新的社员,达到更换社员的目的。
2、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还可以根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老社员退出合作社,吸收一批新社员加入,达到更换社员的目的。
合作社成员能否办理退社?
一是在退出的时间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提出要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前3个月向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但如果成员是组织或团体的应当在6个月前提出,若章程另有规定的,要按照章程办。
二是退社成员资格终止时间,只要办理了退社手续,在财务年度终了时便可自然终结。
三是在退社成员退出以后要做一个退社声明。
四是在处理退社成员的财产时,要特别注意。退社成员资格终止后,合作社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退社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额盈余。但是为不影响其他成员的利益,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退社成员在资格终止前的本社的亏损、债务、成本支出等。如果其在资格终止前和本专业合作社签得有其他合同的,还要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
《农民合作社法》第十九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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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的成员更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的成员更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