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合作社用地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合作社用地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五、组建工作机制;
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合作社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证件:
合作社粮食烘干仓储设施用地如何申请?
合作社粮食烘干仓储设施用地按下面方法申请:
(一)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二)用地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县级国土***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发现存在选址不合理、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缺少土地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将非农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备案等问题的;项目设立不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内容不符合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别由国土***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
养殖合作社申请条件占地标准?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合作社用地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合作社用地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