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土地计价方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土地计价方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付给农民土地款是什么款?
目前各地都是以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入股。一般都是双方约定一个合作社使用年限,并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里没有明确的说明。 大多按照(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借方记入固定资产。 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核算方式?
单独计价入帐的土地,在财务核算上应计入无形资产一一土地使用权科目下,并按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一般按月进行摊销,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或其它成本费用等)一一土地使用权,贷无形资产一一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为50年。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是指企业购入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对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作出不得提取折旧的规定,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是指该土地的价值和地上建筑物分开,并且企业已经将它单独分开,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土地。
土地评估如何收费的?是按什么计算的?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三、一般宗地评估***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一)执行。
四、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二)协商确定。
五、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土地价格评估委托单位付费确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酌情减收。
六、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七、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标准,履行合同要求,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八、各级物价、土地部门要加强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土地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土地计价方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土地计价方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