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新增成员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新增成员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们合作社要增加社员,但地方机关要我们在1月份办理,请问这合作社增员的办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所以工商部门要你们在1月份办理是合规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怎样产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村集体成立合作社,成员因该什么条件?
其他条件如下: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加入需要什么?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农村合作社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成员要求
(1)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场所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新增成员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新增成员程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