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的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的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入社后社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2.享有参加本社的一切活动,对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4.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
5.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6.社员优秀作品本社刊物发表,经审核可进行投稿。
7.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上报批准。
二、社员义务:
8.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
9.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以种植和养殖为专业的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指的是参加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专业指导下参与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或个人。比如:某某村养猪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五十八户,共饲养生猪二千余头。
再比如:某某村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一百零一户,香菇种植塑料大棚一百五十栋,年产香菇五十多万斤。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必须是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作为合作社股东进行注册登记的农民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等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作为股东进行注册!
合作社的性质与经营模式?
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合作社
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义的合作社一般模式,合作社作为一种服务组织存在,为入社的农户提供统一服务,比如提供统一的种子、化肥、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等服务,入社农户需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股金或者入社费,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种种服务。
这种类型的合作社需要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有专业的业务运营团队。但是这种合作社一般比较松散,社员与合作社关系也不紧密。
土地托管型合作社也被称为“土地托儿所”,农民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合作社从种到收全程“托管”服务,按亩收取服务费,所得收成全部归被托管的农民所有。土地托管很好的解决了平原地区农民外出打工后无人种地的需求,合作社利用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
3、[_a***_]合作社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本质而言,合作社是广大劳动者为了共同利益,依据合作社原则、章程和法规,建立和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来讲,合作社具有以下特征:是广大社员结成的社团,社员人数不定,以自主办社为方针,以自愿民主为原则,以服务互助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是一个由社员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其所有者、使用者和享利者同为社员;是合作社经营的“共有企业”,主要目标在于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家庭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收入。
合作社有明确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社员在团结和互助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共同利益。合作社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保证社员共有的资产增值。
凡是具有上述五个特征的经济实体,不管其***用何种法律形式进行经营活动,都可视为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社,即通常所说的合作经济。
合作社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特定的组织原则;独有的办社宗旨;独特的经济关系。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的来源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集体占有、支配和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中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集体所有,二者相互结合;三是生产资料全部属于集体所有,没有社员个人所有;四是生产资料归合作社联社所有;五是生产资料中包含有少量的外来股份。
这些生产资料和来源形式决定了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性质。在合作经济内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被消灭了,在产权结构中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经营者和产品占有者的统一,即“四位一体”。
这种特殊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兼容了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合作经济发展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合作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生产主体型”模式;另一种是“流通服务主体型”模式。
前一种既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改变社员劳动生产方式,也改变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后一种既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不改变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成果分配关系,只是从流通方面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而通过流通逐步把合作制渗透到生产中去,向社员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的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的权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