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过程中,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过程中的困难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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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解散流程
1、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或***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2、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3、法律分析: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4、专业合作社可以进行简易注销。专业合作社法人或者委托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查询(乡镇的可以到乡镇税务分局查询)本专业合作社是否有税务登记或者处罚、欠税信息。
5、第一步录入清算组信息,地址,债权债务负责人,注销原因:合作社基本注销有两种情况,第一决议解散,第二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一点特别注意),保存提交。点击鼠标右键打印。第二步债权人公告,录入地址,联系人,电话。
标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哪些情况下解散?
1、(2)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它有权对合作社的解散事项作出决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3、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4、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分为自行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情况。自行解散也称自愿解散,是指依合作社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而解散。强制解散是指因***有关机关的决定或***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做出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6、第三十八条 设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解散?麻烦告诉我
1、法律分析:首先,注销前,先将税务、债权债务等事项清理完毕。
2、(2)强制解散。强制解散,是指根据国家行政部门的决定或者***的判决而发生的解散。这种解散不是合作社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是外在意思的结果。强制解散的原因主要有:① 破产。合作社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3、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时不能办理退社手续
1、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4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本法第41条第1款的原因解散,或者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2、合作社法人失踪:如果合作社的法人失踪,合作社成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退社手续:- 成立临时工作组:成员可以自行组成临时工作组,负责处理合作社的事务。
3、如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为退社成员办理退社手续,分配财产,将影响清算的进行,并严重损害合作社其他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和破产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4、.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流程有哪些
1、法律分析: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从未获得各级财政奖补项目且至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专社可选择简易注销登记。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经解散,就不能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进行清算。合作社清算完结,其法人资格消灭。
3、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先提交注销登记申请,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受理,最后领取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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