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计税方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计税方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种植专业都需要交什么税收?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应该是“减免税收、重点扶持”,但没有给出具体细则,所以目前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因此各地差异比较大,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快的寿光为例,优惠幅度要大一些,一些落后地区根本就是按照小型合伙企业来征税。记住一条,农民自己种地都不交税了,加入合作社是为了让农民多赚钱,所以优惠政策早晚会落实的,具体情况,你得去当地的国税去了解,多跑几趟,应该会有收获的。
***成立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需要交哪些税?
***成立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需要交增值税和营业税。
因为土地流转属于商业活动,合作社从中获利,需要缴纳营业税。
同时,土地流转金也可以被视作商品的交换,涉及增值,需要缴纳增值税。
此外,也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具体核定相关税金。
延伸内容:***出台了一些措施,鼓励农业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民合作社,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
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纳税问题,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外,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需要合作社认真遵守税款缴纳义务,并及时咨询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
县城是指县人民***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农业合作社要交税吗?
农业合作社需要交部分税。账务处理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方面主要是根据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
具体缴税情况介绍:
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_a***_]、农机,免征增值税。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计税方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计税方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