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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媳妇和孙子能分公婆的承包土地吗?
不可以分,媳妇和孙子都是非农户,户口也不在这个村里,就不算是这个村的村民,也就没有权利分公婆的承包地,只有户口在这个村的村民才会有权继续承包她公婆的土地,她公婆承包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承包土地是分为个人承包和集体承包两种类型。其中,个人承包主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针对有农村户籍、家庭成员以农民身份为主要职业的个人,而集体承包主要是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
如果婆婆家的承包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话,那么非农户的媳妇和孙子是不能独立的分得这块土地的。这是因为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是根据各地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及其纲要、按照实际操作,根据实行自愿入股制度,由自愿入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分别分配给农村集体成员使用的。因此,只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的合法农户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权益。
如果是婆婆家的承包土地属于家庭承包的话,非农户媳妇和孙子可以选择与婆婆家庭签订如何分配土地的协议,并由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加以确认,并依照协议解决。非农户媳妇和孙子如果满足家庭承包土地的条件,即是婆婆的家庭成员,也可以将名字加入到婆婆的家庭承包土地的名单中。
1、可以分。
2、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土地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延长。
3、根据实际情况,非农户媳妇和孙子可以申请分得公婆的承包土地,但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获得公婆的同意或签订相关协议。
此外,需要考虑到土地流转对家庭、社区以及整个农村社会的影响,保障土地权益和土地***的合理利用。
不能。
非农户口目前是不能继承土地的。农村的土地跟宅基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的,并非就是农民个人的,所以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也只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属于私有财产,子女才能够继承的。
农村户口简介
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1、根据现行土地法规定,非农户籍人口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能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原因是土地法规定,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应当是集体成员,并且符合农村集体组织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
3、非农户媳妇和孙子无法分得公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可以通过租赁或其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满足其经济需求。
同时,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未来也有可能会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
乡镇后备干部条件?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应是实职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应是股级干部或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一般干部;
(二)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后备干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的后备干部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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