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方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方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方式是什么?按劳分配吗?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欢迎您到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上面看看 。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补贴?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
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
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
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如何分配?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按照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具体办法按照合作社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议确定)。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方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方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