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农民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农民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度?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情况,籍以处理成员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的专用会计账户。它记载的主要内容有:(1)成员出资情况;(2)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3)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合作社之所以要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其重要意义在于:
(1)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由此可见,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可分配盈余返还的重要依据,对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
(2)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经济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作社解散需要清算时,成员承担的合作社债务,视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多少而定。
(3)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出资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7条规定,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因此,只有对成员出资额、与成员交易量(额)进行正确核算,才能合理分配附加表决权。
(4)设立成员账户,汇集相关会计资料,为成员退社时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返还可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和债务。只有加强对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核算,才能保证成员“退社自由”,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原则是?
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内容及特点包括: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申办农业合作社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办农业合作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2.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以上是申办农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具体细节和所需文件可以参考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1、 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
2、 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选定确立合作社社名称(多选几个,以备工商注册时重名),住所,注册资本(只需议定金额,不需要实缴),营业范围。
3、 以上完成后,最好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去工商局代理注册,收费就是300元-500元,省的自己没办法浪费时间。
4、 现在是三证合一的证,营业执照下来后到税务局登记,到银行开基本户,然后再将基本户对公账户报到税务局,这样合作社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了,是不是很简单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农民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农民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