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级合作社成员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村级合作社成员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人?必须是农民户口吗?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特有的合作社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户口么?
他是劳动人民或居民联合起来经营信贷业务的组织,通过储蓄、借贷调剂资金,解决社员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
农信社体制是倒隶属关系,就是乡村成立信*社,然后乡级投资成立县级信*社,这样往上走,由于股东非常弱小,他是民营企业,他现在是一直从解放以后到现在都是国家在管理干部,因为他是民有国营企业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法人企业吗?
不是法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互助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企业法人,而是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公司企业法人,也不同于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法人,但它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受法律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践出发,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从设立条件、内部机构设置、民主决策方式、责任承担形式、盈余分配机制等方面创设了一整套有别于其他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明确了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立法的空白。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有法人的农村经济组织。合作不是企业,它是农村的一个经营活动的组织,一般由几家或全村共同合作成立,国家政府也是支持这种正能量的农村经济形式。农村合作社在我国扶贫攻坚起着很大的作用,使农村经济产业化更有长足发展。
答:农村专业合作社有可能是法人企业。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的确实是法人企业,标志是企业性质一栏是(法定代表人),还有的合作社不是法人企业,标志是企业性质一栏是(投资人或者负责人),别看只有一点之差,区别可大了,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务,享有依法可以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非法人企业就没有上述权力,财务不独立等等。
不是法人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法人,但不是企业法人,是非盈利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_a***_]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后,就取得了法人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级合作社成员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级合作社成员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