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销售成员产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销售成员产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农产品免税开的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第一条
小结: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以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或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另外,自2017年7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于生产领用当期按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3%与11%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农业合作社免税***的额度是多少?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我是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开销售***免税吗?
一般纳税人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购进农产品再销售,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销售成员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销售成员产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