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合作社盈余分配政策,以及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作社提取盈余公积比例
-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如何分配
- 3、什么是盈余返还?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分配规定
- 5、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年终盈余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什么...
- 6、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合作社提取盈余公积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这个是不用做纳税调整的,也是税法允许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净利润,本身是已经交过税的。
盈余分配的顺序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上年亏损。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2)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或者用于弥补亏损。(3)提取应付盈余返还。
如果按照章程或者成员大会规定需要提取200元作为公积金,那么当年的可分配盈余就只有600元(1000元-200元-200元)。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如何分配
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股金分红 在上述公式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在分配顺序上,首先按交易量(额)的份额向成员返还,然后再进行按股金分红。
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分配方式的不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当年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收入总额-成本-税金-有关费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
什么是盈余返还?
盈余分配是指的合作社应尽的义务,就是卖出商品后把利润根据各因素分配给社员,是商品卖出后第一次利润分配;盈余返还指的是合作社进行的二次利润返还,如年终分红等方式,是第二次或是第N次利润的分配。
盈余返还部分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当年成员分配的盈余。
农村专业合作社盈余意思是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称之为盈余。
下一年度的其他科目结平的,你指的大概是对弥补亏损后仍有剩余,将剩余利润计提盈余公积后,要结平利润分配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其他二级科目。那样的话,只要将其他明细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下即可。
可以的,农村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来进行返还。
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缴回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向其他单位调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按照实际上缴、缴回、调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分配规定
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如果按照章程或者成员大会规定需要提取200元作为公积金,那么当年的可分配盈余就只有600元(1000元-200元-200元)。(3)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
①可分配盈余的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
可分配盈余反映合作社年末可供分配的盈余总额,包括“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转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年终盈余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什么...
1、(三十一)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真实完整地登记成员个人账户。
2、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3、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盈余分配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当年盈余,在弥补亏损和按照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4、(二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5、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第四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
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
3、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4、盈余分配是指的合作社应尽的义务,就是卖出商品后把利润根据各因素分配给社员,是商品卖出后第一次利润分配;盈余返还指的是合作社进行的二次利润返还,如年终分红等方式,是第二次或是第N次利润的分配。
5、法律依据:《[_a***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七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6、可分配盈余是指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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