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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合作社怎么注销
- 2、农村合作社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农民合作社怎么注销
合作社快速注销步骤如下:合作社要成立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事务。清算组成员应当经过合作社股东(成员)大会或者别的合法程序选举产生。清算组成员的信息要在报纸上登报或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法律分析: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合作社注销不需要收取费用,合作社注销手续如下: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农村合作社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作社注销不需要收取费用,合作社注销手续如下: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1、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3、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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