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解散和破产,以及合作社的解散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作社怎么注销
- 2、农村合作社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 3、合作社注销流程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破产吗
合作社怎么注销
法律分析: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从未获得各级财政奖补项目且至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专社可选择简易注销登记。
合作社快速注销步骤如下:合作社要成立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事务。清算组成员应当经过合作社股东(成员)大会或者别的合法程序选举产生。清算组成员的信息要在报纸上登报或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分析: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农村合作社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合作社注销不需要收取费用,合作社注销手续如下: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组应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地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注销时间、债权债务联系方式等。公告应当至少发布三次。
合作社注销流程
1、法律分析: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从未获得各级财政奖补项目且至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农专社可选择简易注销登记。
2、合作社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决定解散:合作社成员会议或者理事会应当通过决议进行解散决定。
3、法律主观:合作社注销流程如下: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破产吗
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法人,满足申请破产的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可以申请破产。相关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法律主观:合作社破产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关系到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了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有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合作社不能自行宣告破产,债权人也无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当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关于农民合作社解散和破产和合作社的解散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