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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集体成员如何认定?
农村集体成员如何认定有标准,就是是否生活在本村,才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单单以户口来决定是否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兼顾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失偏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当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及其资格的认定问题给出具体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受当地村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在某些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上有较大差异,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利于农村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提出如下拙见。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外延及其权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根本,以农业等生产经营为目的,以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为其成员的经济合作组织,其有权对农村土地进行发包,组织生产经营管理,进行收入分配。在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表现为村民小组及村经济合作社等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某些程度上类似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只有具有成员资格,才享有相关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简要地定义为:具有该村合法村民资格,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村、组居住生活,并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的当事人。
在农村改革逐步深化的大前提下,务须厘清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要从法律和实践上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不完全等同于村民资格。要从法律上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建议由全国人大出台原则性的认定标准,条件成熟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并以此为准绳,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有关农村集体的表述,让农村集体权益类纠纷止于村集体内部 。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上对其概念及资格认定尚未给出具体解释,所以农村当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往往受当地乡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影响,容易出现认定上的***。
其实,农村集体经济的认定,首先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并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和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指导下,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是妇女、儿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加入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通过人口的自然繁衍,祖祖辈辈生活在特定农村集体组织所在地,而自然取得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出生。加入取得是指原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自然人,基于一定事由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婚姻、收养以及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基于婚姻或者收养,在本集体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将户籍迁入本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应当具有该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此外,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原因,通过移民进入本集体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本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籍的人,也应当认定为取得了该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二、司法实践中的三种认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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