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上的农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是多少
-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可以是非农民吗?
-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代表人必须为农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是多少
1、【答案】:C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以农民为主,成员中农民占了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故选C。
2、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4、本题考查经济法。A项错误, B项正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可以是非农民吗?
1、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农民。
2、合作社法人不一定要农村户口。农业方面的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是全体公民都可以自愿参加的,只要自己有能力,就可以做发起人。
3、可以,这个是没问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非农村户口只是要求比例不能大于20%。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以及相关的扶持、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参照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代表人必须为农民吗
1、合作社法人不一定要农村户口。农业方面的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是全体公民都可以自愿参加的,只要自己有能力,就可以做发起人。
2、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农民。
3、“法人”不是人。是不是户主都不能成为法人,最多只是法人代表。对于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是户主担任,只是规定了“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
4、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法人是指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根据自愿原则共同出资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独立的法人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合作社从事民事活动,而不是指定代表或代理人,指定代理通常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6、合作社法人的投资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申请退股,而股份公司的股东不存在退股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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