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5人是什么意思,以及合作社是五个人还是五个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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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吗
1、法律分析:是的,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
2、农村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4、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的条件: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你可以把你们村里或周边种藕农户联系起来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不能有公职干部。
合作社5人要负担什么责任
1、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法律主观: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在大部分情况下全体合伙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只有当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是无过错的合伙人承担了连带责任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4、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一旦认证后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成员对合作社承担的责任基本有两类:一种是无限责任,即成员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种是有限责任,即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作社五名成员职务分别是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2、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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