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与成员交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与成员交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合作社成员范围?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合作社可以购买农产品吗?
农民合作社就是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经营属性,因此,完全可以购买农产品和销售农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除以自我服务为宗旨外,还具有较强的经营属性,所以,它即可以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卖出去,也可以将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买进来,当然也包括农产品。
农民合作社与协会的区别和相同点?
一是组织的目的不同。尽管两者都是为了增进成员的共同利益,降低成员交易的成本,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业内成员间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因个别成员败德行为而导致的恶性竞争,维护行业内的竞争秩序,实现行业自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通过成员间的联合行动,实现规模经济、提升成员的竞争力。
二是组织的性质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自愿的、自治的组织,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不得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的经济组织,是经营实体。
三是成员构成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由利益关系者组成的组组织,但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成员构成性质多元化,并具有行业的代表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是由经济弱势群体组成,成员相对单一。
四是组织功能不同。尽管两者都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与推广、信息咨询、产品推介等各种服务,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外代表成员开展行业***,对内开展行业自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服务成员,对外代表成员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与成员交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与成员交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