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权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权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以前的供销社财产归谁?
以前的供销社财产归现在的供销社和供销社全体职工。其实供销社现在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大多数以前遍布全国小卖部和小加工厂都关停了。很多店面随着城市乡村的改造消失了。赔偿的钱大多赔偿和安置供销社的广大职工了。但是供销合作社的主体还是存在的。
请问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谁所有?
答,农村供销社的房子所有权属国家,因为原来的供销社属全民所有制,即国营单位,它们是农村商业流通主体,现在供销社虽然不是农村商业主体,但它的房屋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占,国有资产同样受法律保护。八
八十年代以前的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单干以后卖给个人了,归属权也就归个人所有。
我们村里的供销社,最早是利用了我们村的一座小型的寺庙。这座庙在村子中间,有南屋四间,北屋四间,西边是大门,两边各有一间多敞篷。供销社门面就在南屋四间里,是当年供销系统临时借用的。
七十年代,我们村大队要回了寺庙,拆除以后建了新的大队部。公社供销社出资,又在我们村西的乱坟岗上,建了一座全砖全瓦的新供销社。新供销社占地二亩多地,前后房屋十二间,有一个大院子。供销社门面在南屋的五间里,房屋宽阔,门窗高大,室内明亮。
一九八三年分田单干,村里个人的小卖部小商店讯速崛起,公社供销社面临倒闭。供销系统承包给个人,乡镇供销社和各个村子里的供销社也随之转包给个人。我们村里的供销社,由上边的人指定转包给其亲戚的儿子,后来贱卖给承包人。现在,承包人还是开着商店,经营的很好。原来的国有供销社,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祖业啦。
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规定呢?
(一)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0%;现代农业园区区域内的耕地全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普遍开展2015年度确权登记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
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
(二)工作重点。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以确权到户为主,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把握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权属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
(三)工作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市年度任务目标,安排好年度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市、县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保障。
各级党委、***要从政策、组织、队伍、技术、经费等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支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不得减少应由本级承担的工作经费。县级财政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工作完成后,上级补助资金如有节余,要继续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权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权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