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资质?
1.成员为农民。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地域上以本县(市)行政区域为范围。
组织机构是“两会三部一室”,即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
8.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权利和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针对农民商业活动的公司性质的团体,农民合作社有一个营业执照,
要确定合作社有多少亩土地种植或者是多少面积用养殖等进行农业生产,种植什么品种农作物或者是养殖什么动物,如果想要获取政府补贴,我们的合作社的理事长要有一定的农业方面的技师证或者是高级技师证。
到达一定规模后,可以申请当地的县级或者是市级甚至是省级的农业合作社补贴。
有了农业合作社,我们的生产的农产品就可以申请商标进行出售,如果我们只是鲜货出售或者是冷藏,以后再出售,有一个农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其他资质不需要,如果我们要把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话我们就需要申请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证明那涉及的方面就比较多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指的是哪些内容?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名称和住所;②业务范围;③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④成员的权利和义务;⑤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⑥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⑦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⑩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能由章程规定的事项都交给章程来规定,充分体现了让农民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中自主自治的原则,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些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或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为实现合作社运作的制度化,对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合作社也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在章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章程中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能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体现。
农村生产合作社能申请出口资质吗?
很难,还是在注册一个公司好办一些,以公司+合作社的方式比较好。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可以参考私营生产企业申请自主进出口权的方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