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诉讼地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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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欠款由谁承担
1、合作社的欠款由谁承担合作社的欠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2、法律分析: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即合作社用独立财产承担债务,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债务清偿责任。
3、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债务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吗
可以。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维护小集体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不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经济合作社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登记的合作社,是一种经济组织,没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所以不能***经济合作社不报批的案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宗旨是什么?
1、法律分析: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3、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全体成员地位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即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是指成员以其出资额和保证金额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也是有限责任,只不过是所负责任的限度除了出资额外还包括其保证的金额。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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