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合作社法第十九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作社 条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哪几条件?
- 2、合作社办理流程和条件
-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4、合作社有公司章程吗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 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哪几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的四个基本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2、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就成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即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则要求其必须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4、要有一定数量的社员。合作社要有五名以上的成员,农民必须要占80%以上。
合作社办理流程和条件
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人员要求 (1)有5名以上满足下列条文的人员。
合作社的注册流程如下: 发起筹备:成立筹备组,确定合作社成员,制定合作社章程,确定合作社名称、住所、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申请登记: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合作社章程、成员名册、注册资本证明等。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_a***_]、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历史习惯、人口多少,按照便于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经济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设立。
合作社有公司章程吗
法律分析:合作社有合作社章程。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合作社的住所应当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住所地的确定,需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成员通过章程自己决定。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特征、服务内容出发,其住所可以是专门的场所也可以是某个成员的家庭住址。2.业务范围。
哈尔滨市农村经济联合合作社组织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哈尔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英文名称“HARBI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ED ASSOCIATION”,简称“HRBPRCEOA”)。
___专业合作社章程 【___年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需要的公司章程,应该是新做的公司章程,旧章程不能用了。你可以登录当地的工商局网站,点击变更经营范围,就会自动下载新的章程,你只需要改公司名,经营范围即可,都是有范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并予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法案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
此外,多元化收入来源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和资金,支持合作社的扩大和发展。因此,合作社应积极探索和开发多元化收入来源,以确保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七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然人成员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须为中国公民,这是对自然人成员国籍身份的要求,二是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符合法定条件,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在合作社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目的在其第一条中有所阐述:“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文
1、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2、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3、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终止的,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和债务。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财务制度并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制度应当明确规定财务权限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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