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职责?
1、理事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职能,至少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的人和事。
3、切实履行本村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协助技术部门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负责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负责向政府自主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积极担负起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督促、建设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4、负责听取并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村内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新风培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互助活动,增强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以实施各类农民培训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能力、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7、按照“民办、民管、民劳、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组建新经济组织,为本村全体村民提***前、产中、产后各项任务,达到“信息畅通、技术互帮,资金互助、成果共享”的目标。
理事会是什么意思?
“理事单位”是指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组织机构形式见于社团组织,如协会、研究会等。也有某些经济组织设立此种组织形式,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等。
理事会是在法律上对一个团体负有监管责任的一群人。在盈利公司中,理事会通常称为董事会,他对股东或利益相关方——任何对公司感兴趣或会受到公司影响到人负责。在非赢利组织中,理事不收任何报酬也不因为在理事会工作而获得任何补贴。
非赢利组织的章程规定了理事会在组织中的作用。理事会的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
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