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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注册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法律分析:成立农村合作社条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召开设立合作社会议,选举理事会,监理会,理事长和监事长。
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按下列程序申请成立农村合作社:根据《农业合作社法》规定召开设立大会,审议并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其他重要的事项。
成立农村合作社的所需条件如下:超过5名成员并且农民成员占80%以上的比例。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等。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印刻公章。
这个合作社创办的条件如下:人数不得少于5名农民或4名农民以及1个与该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非政府单位。具备合法的组织营业章程和机制架构。确定农业合作社的名称、地址。
如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1、一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的力度。二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力度。三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四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社金融、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五是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及合作发展。
2、第一,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五项基本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人,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改变入社的农村土地性质和用途;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权人有权制止并要求恢复原状。
4、第一,加强宣传,培训和引进人才,为合作社规范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一法一条例”、中央、省市县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5、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强基固本,提高发展质量,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紧密联结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主体,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
合作社法的内容
第六条 本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内容和领域;鼓励同业或者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开展合作与联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_a***_]性经济组织。
(1)按照立法体例分为单行立法和附属立法两种,前者指制定单行的合作社法规,合作社法与民法、商法并列,如英、美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合作社立法。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 五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3、(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5、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所以,法人承担的责任在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需要的是因违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6、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民主管理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员平等,按照社员(代表)大会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各项社务。
注册国家级农业合作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农业合作社的成立条件如下: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与合作社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能利用合作社为农民通过服务的企业都能加入合作社。
3、(一)农民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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