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退社成员可返还的财产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哪些条件
- 4、多少土地可以成立一个专业种植合作社
- 5、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6、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查询由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此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法律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所以合作社里挂在那不上班就走会被吊销执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 五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帐户除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记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该成员的所有业务交易以及该成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的盈余返还份额。
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哪些条件
1、【法律分析】:需要的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合作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合作社,一类是综合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以功能或销售的商品为对象组建;综合合作社则涉及生产、销售、物资供应等,范围更为广泛。
3、成立农村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第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第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多少土地可以成立一个专业种植合作社
1、只要有一百亩地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农业合作社。但是成立农业合作社还有另外的条件,就是全体的设立人至少要五个人,并且其中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必须是农业户口。
2、你说种植多少亩地可以成为合作社?合作社的超过1000亩以上。首先你的申请办理合作社。
3、只要有一百亩地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农业合作社。
4、因此,成立合作社并不需要特定的土地面积要求,而是需要根据实际生产需求来决定。成立合作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需要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成员所占比例至少为80%。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是允许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吉林省颂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吉林省工商局核名,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乡镇运营中心20家,成立村级服务站200多个,农民社员3万多户。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4、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发展策略分析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同时[_a***_]众多。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具备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是著名的“黑土地之乡”,“黄金玉米带之乡”。
5、绩效目标与任务 全市扶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1个。通过项目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合作社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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