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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并予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法案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七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查询由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此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本法。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
成员边界不同:股份合作社成员以户籍为基础,而专业合作社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财产关系不同:股份合作社资产是集体经济组织历史积累形成,强调成员集体所有,而专业合作社资产由合作生产经营积累形成,产权关系清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业社是有很大的区别,可以说是本质上的区别。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因为经济基础相同,是结合在一起搞盛产。
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当前要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合作社体制的企业,也就是合作社制企业,它是依照《合作社法》建立的企业。合作社与股份制企业的异同。
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社什么意思?
1、定义: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
2、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的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经济合作社时期。
3、新型农村合作社模式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合作社。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的经济组织。
4、农村经济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按照合作、互助、自助的原则,共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社团组织。它是农村社会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是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最佳答案: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过去的生产队有什么不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与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的高级社、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有着根本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民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发组建的经济组织。
第三经济合作社和第三生产队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第三经济合作社是中国大陆农村地区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农村合作组织。
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则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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