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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换届选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2、村经济合作社代表如何产生?
-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 4、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 5、农村合作社社长怎么选,要选不出来过半的怎么办
换届选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法律分析: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投票权平等的原则;填写选票自由的原则;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或写选票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的原则;代表候选人回避的原则;坚持以选举结果为准的原则。
2、保证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人大代表选举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第一位的原则、最根本的原则。
3、法律分析:我国选举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都能参与选举。 平等选举权原则:所有选民的投票权利平等,每一票的价值相同。
4、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有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差额选举的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普遍性原则 在我们的选举制度下,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村经济合作社代表如何产生?
村里面的经济合作社的代表是需要通过选举产生的。特别是需要村民通过全民投票产生,因为毕竟是村民的集体利益。
经济合作社 能够产生,是因为现在在农村年轻人基本上出去打工,而村里面只剩下老人和儿童,他们劳动力不是特别好,由此可以出现经济合作社。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村经济合作社法人一般由理事长担任。农民经济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法人是指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根据自愿原则共同出资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2、设立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一 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 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 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3、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和投资、变更等事项。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1、农村经济合作社的选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筹备选举:确定选举日期、地点、选举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组建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监督。
2、选举。根据查询律渐网显示,村经济合作社主任的产生方式是,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也可以通过选举产生。
3、第二,《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其他董事、监事则由股东会进行选举和更换。
农村合作社社长怎么选,要选不出来过半的怎么办
1、法律分析:选举票数不过半的,选举无效,需要另行召开选举会议进行选举。
2、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农村选举第一次选举不过半数,按照一次选举得票多小确定二次选举候选人,二次选举得票过三分之一就可当选。如果第二汉选举也未过三分之一,选举失败,不再进行选举。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是“正式投票选举”,票数没有过半要另行选举。
4、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过半数的“1”选票,剔除获得“1”选票最少的候选人。
5、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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