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解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解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五十年代成立的合作社是什么时间解散的?
1958年下半年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取消乡建制;1983年以后,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在人民公社的基础上重建乡体制,乡重新被确立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
人民公社,即农村人民公社,中国农村中同基层***机构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而成,一般一乡建立一社,实行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和政社合一。经多次调整后,1962年起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组织所有,以生产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制度。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照各人所得劳动工分取得劳动报酬。社员可种植少量自留地,并经营少量家庭副业。
1***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改变人民公社制度下存在的平均主义和社员缺少经营自***的状况,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制定的宪法规定,农村建立乡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基层***机构和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分开设立。至此,以政社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人民公社遂告解体。
1984年底,全国农村完成了由社到乡的转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确权的依据?
1、户籍在本村居、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的农村居民;
2、户籍在本村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农村居民;
4、社员依法收养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5、政策性移民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6、户籍迁出本村居的***、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9、经社员代表大会程序表决通过同意给予享受集体资产股权的人员;
10、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集体经济组织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发放的集体资产股份权利证明书。(下称股权证)
这个证可以用来证明农民所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能参与集体的管理决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
这点,抵押融资大家知道土地确权证也可以。
而股权证与农村在基地一样,实行“一户一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签发,一家一个证。
股权证上有标记清楚股权证号(一般18位数)、集体组织名称、地址,以及发证日期和印制编码等。
还有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等,还有成员的基本信息等等。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组织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_a***_]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家庭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规划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以前农民入股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的股份,现在还算数吗?
建国后农民入股的事很多,真正入股的人在世的很少了!成立人民公社前是初级社、高级社,入社也有股金,以车、马、牛及农具扺资计算股资,资不抵股以现金和欠帐补足,解体时都分到车马农具大意充回,后加入者和后迁入者讨得便宜。
供销社农民也是入股,到八六年计算股份分红,以增股方式算是分红,红利不及利息高,到九0年供销合作社解体,股金转至乡新建“经营管理站”,后来管理站放贷成死帐,管理站也不见了,九七修宪法,修宪前民不可告官。又过了三十年,时限过没过谁知道呢?
信用社成立,农民入了股,后期以现金形式退还(吉林地区),有的地区也存在初成立时的股,分红远低于利息。
当然要算数。不能翻身忘本。你讲信用,他讲信用,农民讲信用,***讲信用,社会多好呢。你有情,我有义,你会感恩,我也会感恩,***都不缺德。何必要那么多法律,和警力,如果不立德,不立品,会减少法律的约束力,浪费很多警力。倡德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有德,国旺,家旺,事业旺。缺德一切无希望。
当然算数了。也是有效的。
农村信用社的股金是信用社的根本,最开始,就是靠社员入股到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拿股金来经营。然后每年分给社员股息。持有股金的社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条件。
供销合作社已经解体多年,当时在他们解体的时候应该有关于股金处置。有的就分到几块钱。但是供销合作社连年亏损,已经没有什么红利可分。你手上的股金证(社员证)还有收藏价值。出此之外,应该没有其他的价值了。
但是农村信用社在2002年改革以前,一直处于亏本状态。因此2002年以前的股金基本没什么股息。2002年改革后,实行法人负责制,才开始赢利。 股金基本是没有风险的,一般是为了央行票据兑付达到资本充足率联社分配下来的任务,就像基金一样以前以利润都以分红形式分配,现在一般都有固定的存款利率,因为此利息不受央行直接控制利息一般比定存要高,可以看成和定期存款一样。支取方式和定存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存单换成股金证书形式而已,只要单位印鉴和手续健全受法律保护的。
股金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投资股是不能退的,只有以转让的方式转给别人,要是没人要,你是转不出去的,资格股,可以退,但是我知道的是要三年后才能退,类似于三年的定期嘛但是每个信用社的赢利是不一样的。所以股息分配也不一样。
我建议你拿着你的股金证跟***到当地信用社或是有关部门去咨询下比较稳妥。
农村农民入股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的事,应该在解放后初期到***前这段时期,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
我今年七十岁出头了,我还未经历过这种入股制。当时已成年有劳动收入的[_a1***_]动员参股入股,即有亲身入股的人,能活到现在的肯定最小的都超过九十岁及以上了。
当时入股信用社供销社的,每股(每人)总额有三元五元十元等级,一家人有几个有劳动力的,就参加入几股。
其他地方我不清楚,我地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前),就已经全部收购归还了股权人股金,及利盖分红等全部结算完毕了,信用社供销社股权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名。
当时我还是小孩,但已经懂事有记忆了。我清楚记得,当时我跟着父辈去到退股归还股金发放现场,看到人们都领回的股金及利益分红,交回了股权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解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解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