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账务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账务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会计科目?
具体步骤如下:
1、编写建账表。将合作社现有的有形资产、债权债务、相关权益等,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科学地填入建账表。
2、填写账簿启用表。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合作社名称和启用年度。账簿的扉页都印有“账簿启用表”,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应根据内容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如农民合作社名称、本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记账人员的姓名等,并由有关人员盖章,加盖农民合作社公章。
3、编排账户目录。账簿启用表的后页都印有账簿目录,编排账户目录的作用是为了便于记账和看账时方便查找账户。编排账户目录时应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分别编制一起,便于处理业务。再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合理安排每个账户应占用的账页数。
4、开设账户。按照账户目录的顺序,在各该账页的上方填写账户名称,每个账户占用的账页数必须与账户目录相符。以后,农民合作社发生业务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录、登记即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的职责有哪些?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核、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月报账。
2.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理事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工作。
合作社支出会计科目?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1、购入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
借:林木资产(经济林木),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购入非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
借:林木资产(非经济林木),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计算(或发生)其他税金时,按性质:
借:“经营支出”
贷:应付款(或库存现金)
4、上交没交的税金时:
借:应付款
农业合作社要交税吗?
农业合作社需要交部分税。账务处理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方面主要是根据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
具体缴税情况介绍:
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_a***_]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账务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账务责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