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加成员只有1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加成员只有1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人是否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人当然可以加入两个或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就是成为多个合作社社员,因为合作社是自愿加入的,合作社有各自章程,只要符合条件,愿意投资,遵守章程,就可以加入合作社,加入多个合作社也不违反相关政策,但是人的精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加入多个合作社也要量力而行。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一个人如果是农民(务农,粮农,农民等)成员的,可以作为农民成员股东出资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专业社,成为合作社成员。如果不是农民,那么他就不能作为成员加入专业合作社,因此加入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
加入农业合作社社员需要什么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人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成员加人合作社的条件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除了必须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成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以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在于满足成员的“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能够利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才能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只有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成员的参与,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有效存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从而维护成员自身的权益。
2.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行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则,是全体成员的共同意思表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只有在承认并遵守特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特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承认并遵守章程是指对章程全部内容的承认,遵守章程所有记载事项的规定,履行由此产生的义务,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在对章程记载的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或者保留的情况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3.履行章程规定的人社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就成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明确章程应当将成员人社的程序作为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即章程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就成员人社手续作出规定。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总体构成也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即农民成员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农业合作社注册后还能增加合伙人吗?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加成员只有1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加成员只有1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