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贷款介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户口在当地信用合作社办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用途明确合法;***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农村信用社担保责任?
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要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承担下列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1.担保责任:作为***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到期银行没能收回***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借款人和担保人。
2.担保人的权利:在担保人确实足额履行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代替借款人还款),可以***借款人追回损失,向***提交当初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银行结清证明以及借款人相关资料(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财产经济情况等,越详细越好)。由于担保人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获得了原***的实际债权,成为了借款人现在的债权人,所以官司是可以胜诉的。3.担保人在代偿前可以***取的措施:首先要详细了解当初签订的《保证合同》内容,找出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以思考对策;第二,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有文书和合同的签署都必须是“面签”,如果能够证明《保证合同》不是由担保人与银行面签的,可以此为理由反诉银行和借款人骗保;第三担保的时效问题,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是有明确时效性的,说好是担保一年,那么如果一年后***展期或者转贷等等情况发生,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继续对发生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但原《保证合同》约定了转贷或者展期等情况发生时,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的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以原《保证合同》的约定为优先原则);第四诉讼时效原则,根据一般格式文本合同的条款,《保证合同》的担保责任诉讼时效为***到期后的两年,***设***到期日为2007年1月1日,那么过了2009年1月1日以后,***银行就不能以履行担保责任为由***担保人,***人和担保人有相关诉讼时效延长的协议或者诉讼时效中断的协议的情况除外;第五担保人的财产共有人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收益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担保人给他人提供担保而配偶不知情,则不能以共有财产偿付债务,所以一般银行会要求担保人及其配偶都签订《保证合同》,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签订了《保证合同》,而另一方不知情,***就不会判决用夫妻共有财产抵债,但要证明担保人的配偶不知情,比较困难。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介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