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做什么的?
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1、凡年满16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3、享有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的权利;
5、按照股份取得分红的权利;
6、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体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剩余财产。
合作社成员能否办理退社?
一是在退出的时间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提出要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前3个月向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但如果成员是组织或团体的应当在6个月前提出,若章程另有规定的,要按照章程办。
二是退社成员资格终止时间,只要办理了退社手续,在财务年度终了时便可自然终结。
三是在退社成员退出以后要做一个退社声明。
四是在处理退社成员的财产时,要特别注意。退社成员资格终止后,合作社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退社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额盈余。但是为不影响其他成员的利益,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退社成员在资格终止前的本社的亏损、债务、成本支出等。如果其在资格终止前和本专业合作社签得有其他合同的,还要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
《农民合作社法》第十九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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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减少人员有成员想退社如何办?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既是合作社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退社的权利是农民自主的权利,即当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愿意或者客观上不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时就可以选择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主要明确如下内容:
1.退社时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成员资格终止时间。提出退社的成员的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自动终止。
3.合作社成员退社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声明即可,无须批准。
什么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证?其有什么作用?社员有什么权利?
社员证有好几种,如:信用合作社社员证;供销合作社社员证;综合合作社社员证等等。现在仍在使用。其作用是证明持有者是某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这一经济组织中拥有股份。社员的权利有:分红权,选举或被选举权,监督权,参与民主管理权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基本权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