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业合作社法的变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专业合作社法的变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有哪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有?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十九条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第五十条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第五十一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第五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院规定。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_a***_]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政府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家庭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规划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你好,要说农村合作社能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首先我们要明白的就是什么是农村合作社?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新农村建设,把发展农村做为重点规划,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这其中就有对农村合作社的资金补助与政策扶持,可以说在政策利好的条件下反正农业,是很有前途的。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一般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会有村委会组织、专业户牵头,指导和发展村民种植农产品,拼牵头解决销路问题,让村民安心搞种植、搞生产,增加村民的收入。
以我们这边的东华山养蜂专业合作社为例,由村委会组织号召大家自愿加入合作社,由有多年养蜂经验的老师傅提供技术支持,对贫困户,给予免费提供蜜蜂,先让他把蜜蜂养起来,然后统一收购销售蜂蜜。还有山药种植专业合作社也是一样的。
所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最大的好处就是,为农民带来了种植技术、资金的支持,解决了销售之路。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合作,就是由于同样的需求,一群人聚集起来,共同去做一件事。由于合作,人多力量大,可以做比一个人单打独斗时更大的事,也更容易把事情做好。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要改变这种状况,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是通常的选择。但是,家家户户都要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发展生产,受制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农民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同样的产品,联合采购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强自己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生产资料***购价格,更方便地获得技术服务,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就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这样的合作,在广大农村已经有许多成功的事例。黑龙江某地,许多农民种植万寿菊,以前加工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花时,平均扣杂扣水率达到32%;后来,农民自己组织了万寿菊生产协会,产品集中起来了,协会与加工企业协调,争取到了扣杂扣水率最高不超过10%的交易条件,仅此一项,就使参加协会的花农每年增收50万元。浙江某地,有一个西蓝花产业合作社,制定了西蓝花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环节,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操作程序,稳定产品质量有了可靠保证,还统一注册了商标,现在产品已经稳定地出口。
归纳起来农民参加合作社有以下几个好处: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_a1***_],提高产品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便于农民更直接有效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现在,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部法律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益补充。随着农村人口城市化,农业机械化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初现: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一家一户所承包的土地面积少且分散,不能形成规模效应,现代化的农机具不能使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
2.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模小产出少,无法应对市场价格波动,没有能力对市场价格波动做出预判,适时调整种植结构。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模小,对农用生产资料***购数量越少,没有议价权,增加***购成本,减少收入!
4.因承包责任制,是小规模生产,对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临界成本高,对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不高。
5.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自主经营,各自为政,导致产品品种多,总量少,不能形成品牌效应,产品在市场上没有品牌溢价。
6.现阶段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5~70岁之间,劳动生产能力大不如以前,不好耕种的地已经撂荒了,耕地***遭到浪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集中优势***办大事,统一耕地、统一机械化、统一***购、统一销售、统一标准、统一品牌,降低成本,增加收入,6统1降1增。
一是实现集团生产产品,扩大产品产量;
二是实现有效产品质量控制,提高产品品质;
三是实现产品大宗交易,扩大产品流通速度、深度、广度;
四是实现农户抱团作战,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机率;
五是最终实现合作社和农户的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以下好处。
1、首先是农作物销路。
2、农作物种植技术。
3、种植需要的资金。
农村专业合作社会根据全国各地的市场来引导农民种植什么农作物,在种植过程中,会请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种植技术指导。有时候会赊销一些种子、化肥来解决农民的***问题。
我们这里的合作社在农民种植,养殖等给农民起到了引导作用,农产品都是通过订单销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业合作社法的变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专业合作社法的变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