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的出资证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的出资证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朋友要开公司,借用我的身份证办理合伙经营,会有什么税务优惠政策,对我有什么厉害的影响?
- 老板给我发的提成明细备注的是借款,我承担风险吗?我该怎么办?
- 现在很多乡镇和农村很多人注册成立合作社,请问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好处是什么?
朋友要开公司,借用我的身份证办理合伙经营,会有什么税务优惠政策,对我有什么厉害的影响?
首先要看这个朋友跟你的关系、他和他们合伙人的人品,以后从事的事业。如果这几个方面任何一个有问题,最好别借用。 对你的坏处:
1、如果公司负债、你作为股东要按你注册资金所占的比例(即公司章程里面股东出资金额)进行偿还的。既然用你的***才能有税务优惠,肯定你身上有特殊属性,比如:刚毕业大学生、本地户口、海归、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等。那就会把你设为企业法人,所以,你的注册出资就不会少。
2、如果违法经营或出现什么重大经营、工伤事故,作为企业法人,你负首要责任,即使只是股东,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3、如果这个公司出现不良记录,如贷款未及时还清、偷税漏税,或其它工商违规、违法,被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话,你在若干年内就很难再进行注册公司了,会损失你以后的创业机会。 如果不出意外,公司经营很好的话,当然对你也是有一些好处的。 1、给人帮忙,会给自己带来一些快乐,他们也会在别的地方对你有所帮助。 2、以后进行***的话,该公司如果有一定资产,你作为股东,有你的出资证明等,会给你加分。 3、公司进行正常纳税,会按你的出资比例而算出你所纳的税收。对你办理本地居民户口、买房、社会统筹方面等会有好处的。
4、如果公司很成功的话,会有一些社会荣誉。 当然就要看你综合分析了。但愿对你有所帮助。
老板给我发的提成明细备注的是借款,我承担风险吗?我该怎么办?
老板给我发的提成明细备注的是借款,如果你签了,肯定是有风险的。
因为,如果以后老板以此为证明,说是你借了公司或者老板个人的款,就算上到了法庭,你也是理亏的一方,因为白纸黑字签着,是铁一般的证据,签了字可以要承担责任的。
一般来说,没出事的时候还好,但是一出事,这个就是问题,到时候本该你拿的提成,变成了借款要返还,说不定还得算还利息,所以呢,对于这个借款,我觉得要这样处理:
1、弄清楚是谁在上面写的借款,财务还是老板的授意?
如果只是财务自己的要求,那么你也可以提出这样不合理,这样你以后有可能承担返还的风险,不管对方如何说,都不能轻易避过这个问题,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可以找老板谈,如果是老板的意思,那么,直接找老板谈也是可以的,当然了,要心平地气和地说。
- 若是老板也指定必须这样操作的话,那你先退一步,签名可以,因为你不签名肯定是拿不到钱的,但是在签名的同时,也在那借款上面加个括号注明“实为业务提成”,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
2、保留证据
若是公司包括财务和老板都坚持不能加备注,而且必须这样操作才能拿到钱的话,建议也尽量保留证据,比如录音,以防以后万一再找你追钱。
虽然这个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因为有了这风险,还是要多留一手,都说“害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不可有”嘛,如果公司不会走到反口的那一步,那也不必怕你留这个证据,再说了,这个证据可以偷偷留,不一定要告诉他们。
再或者,觉得还是不安心的话,可以考虑离职,但是如果工作真的挺好的话,加上做业务都是需要一定的积累,好不容易积累了再放弃重头来过也不划算,那就可以考虑以上的方法。
谢谢老师的邀请!老板给你发的提成明细备注的借款,你要是把此钱领了,我想你要承担风险的。我虽然没有经过你遇到的问题,我凭我的想法来说的,因为我国的法律执行和事实的认定都凭的是证据,如果你签字认领,就是白纸黑字,一旦遇见问题就成为了证据,老板让你还钱,你必须还钱,你不还你就得吃官司!我想你应该向老板说明,你领的是业绩提成,是按照公司规定领的是合法的,让老板把备注栏的借款字样去掉,如果老板不取借款字样,又不给你钱,那你可去劳动局告他,因为他侵犯了劳动合法权益!但你也要有抄老板鱿鱼的思想准备!
我以自身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你,千万要去修改。
首先,2019年入职山东胜伟有限公司,当时公司出台制度,谈下一个产业园,奖励10万元。我和我的团队日以继夜写材料,陪人家喝酒喝到吐,终于谈下一个合同,按制度奖励10万元。老板发了奖金,但是让我打了个欠条,说是以后如果产业园不投产,就要归还奖金。我们是销售,只负责谈合同,后期你投产不投产是你老板自己投资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当时为了拿到钱,就签了欠条。
接着,四个月后,这个小老板看我要转正,就无缘无故的开除我,不单没有赔偿,还找我要欠条10万元,我当然不给,结果就在当地***对我起诉。开庭虽然我出示了各类微信、邮件证据,但是因为他在地方上势力比较大,是官二代。最终还是败诉,被迫赔偿了10万元。
以上事实,请您参考共勉。
老板给我发的提成明细备注的是借款我承担风险吗?我该怎么办?
“提成”怎么与“借款”混为一谈呢?百思不得其解!
***若是 “提成”,你应该就是公司的“股东”。“股东”应该对公司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公司的利润只有“股东”才能享受“提成”的待遇。权利与义务对等。
如果是“借款”,你于公司的兴衰没有任何责任!仅仅只是一般员工而已,你不需要对公司承担任何风险。既然是“借款“,你自然必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我以为老板居心叵测,用心险恶(不是好鸟)!
***若公司一帆风顺,此“借款“你必需偿还;***若公司面临巨大亏损或是“破产“倒闭,你将承担该公司“股东“之责任。无论如何你皆承担责任。此钱似乎“烫手“(不稳当)!
我以为你最好将此款退还给老板,并将领款一栏自己的[_a***_]删除(彻底删除)。因为无论何种情况发生,你皆是“受害者”!如果老板是发钱亦只要在“领条”上签字即可。
我是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说
只能说你们的老板真的是好贼呀!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可能有2个:
1、因为借款不是工资,不是奖金!借款理论上是必须要还的!!!
这就是你们老板,为了防止你们离职增加的一个手段,不离职就不找你们要钱,只要离职就找你们要钱。
2、就是你们老板为了帮你们省个人所得税的钱,***用借款的方式为你们发放提成。但是请记住,这样你们的实际利益就会受损——万一税务稽核你们就完蛋了。
所以从我们个人的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说绝对不能接受这个方式给的奖金或提成!
具体怎么破解呢?
1、给老板打电话或发信息:我收到一笔和公司给我的一笔钱,和提成一样多,但是备注信息显示借款,领导这是啥情况呢,不会是领导知道我要买房单独借给我一笔钱不(嬉笑)。电话录音,信息留存。
2、直接找财务问:公司怎么给我打了一笔借款呢?是不是给错了,我把钱退回去吧。沟通过程进行录音。
3、要求公司将所有的销售提成,跟着工资发或者再工资单中进行体现,同时必须进行打税。
现在很多乡镇和农村很多人注册成立合作社,请问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好处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要有五名以上的出资成员,而且成员中,农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二是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要有合法的住所。如果是浙江地区的话,要求还要更严格,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社员要七个以上,注册资金要五万元以上,并且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好处我个人认为如果几个大户联合的话,主要是互帮互助,在农资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上有规模优势。但是,现在农村的农民民专业合作社缺点更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也是家庭经营,谈不上什么互助,很不规范。如果真是很多经营户组建的,在经营理念上也经常会发生分歧。对以后示范性合作社的认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都是限制。
所以我个人都是推荐家庭农场,自己说了算,比较自由,经营方式多样,比较符合我们农村经营的实际。
现在很多乡镇和农村很多人注册成立合作社,请问成立合作社的条件和好处是什么?
成立合作社,这是好事,因为多人参加合作社,说明了当前农民的合作意识有了大的提高,能够懂得了合作的重要性。
农村合作社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是一个组织,一般而言,专业合作社组织的设立是由有能力的个体或少数个体主导组建而成,或者是由多数的个体联合组建而成的。
农民合作社的主要主要服务对象是其社员,参加合作社后,大家可以享受到社内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等一系列的服务。大家之间信息***共享,化零为整,形成团结协作的局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增强农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迎合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需求,在厂商和农民,城市和农村之间筑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正是因为他的重要性,近年来,各种合作社组织纷纷设立。农民在加入合作社组织后,也从中尝到了甜头。
但目前社会上也存在一些有名无实的空壳组织,更有的人借农村合作社的名义,在蒙骗不义之财等情况。针对这种情况,2019年2月份,我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联合发文,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引导各种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的出资证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的出资证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