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社员区别在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社员区别在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民与社员有何区别?
代表和社员代表是一回事。以前农村叫公社,所以农村村民叫公社社员。所以,村民代表和社员代表是一回事。众所周知,在初级社和高级社时,都明确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的男女劳动农民,和能够参加合作社内劳动的其他劳动者自愿申请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过社员大会通过,就成为社员.
村民和社员的称谓区别在于,村民是指村里的成员,社员则是指加入了农村合作社的人叫社员,比如你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入股,就成为信用社社员;***如你加入了村里的农机合作社,就成为农机社社员;或者你进入了村里的养殖或种植合作社,当然你也就是这两个社的社员。总之,村民,是对所有农村户籍的人的称谓,社员也是某和合作社的成员,相比之下,村民的称谓是广义的,而社员称谓也范围较小。
村民和社员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指农民,只是由于时代的不同,而改变了称呼。现在农村最基层就是村委会,所以农村居民都统称为”村民”。而“社员”这个称呼则是上世纪80年代前对农村居民的称呼。当时土地都是由集体统一耕种,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是生产合作社,故农民都称呼为“社员”。这就是区别。
村民与社员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在农村种田的农民,村民的称呼是跟着基层组织而改变的,原来叫人民公社,种田的就社员,改革开放以后,从原来的大队现在改成了村委会,所以现在的农民也改变了称呼叫村民,叫村民也好,叫社员也行,反正都是种田人区别不大。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工的人员算合作社社员吗?
只有参加农民合作社的人员才算合作社员
社员,基本都是要求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人员。不是合作社组成人员就不能称为社员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受区域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不受区域限制。
农村合作社和生产队的区别?
农村合作社和生产队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个人自愿结合成立的组织,而生产队则是硬性及政策性成立的组织;农村合作社属私有性质,而生产队则是集体所有。同时分配制度也不一样。
现在的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与过去的生产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所有制不同。过去的生产队是以集体所有为主,而现在的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所有为主。尽管一起管理、一起经营、一起出售,但你的还是你的,我的还是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规定,它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意思就是说,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不能够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这个基本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这样的话,这个组织和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也就很清楚。所以农民办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要重新地归大堆儿。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的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为纽带,所以它的发展就不受地域的限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记住这一点,我的社员可以遍布大江南北、祖国各地,当然也得考虑合作社发展的规模。
第二,组织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纽带,来实现成员共同的经济目的,其经营服务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里所称的“同类”,是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中类以下的分类标准为基础,提供该类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与该类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例如可以是种植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更具体的葡萄种植、蔬菜种植等专业合作社。
第三,参与方法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他们成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_a***_]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精神。
第四,合作的程度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而成立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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