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退出证明怎么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退出证明怎么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货退回,发票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货退回,***视不同情况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況分别按下办法处理:
⒈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
***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进行作废。即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
⒉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作为扣減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減销项税额的凭证。
⒊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方退回的发要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減销项税额的凭证。
⒋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的***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作为扣減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看这个问题,不能被带沟里。我们主张的是公司违法裁员,不给赔偿,《离职证明》连小问题都算不上。
公司这是在拿着“裁员”做幌子,辞退员工,还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仅仅是在《离职证明》上动手脚,只管去劳动仲裁吧。记得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要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金,这可差了一倍的钱。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简单的理解,到底是我们员工提出辞职,还是公司违法辞退,得公司拿出证据。
首先,我们不能被带偏去,一直想着怎么解决《离职证明》的问题。我们手里可能没有像《裁员通知书》一类的证据。但是这个问题不用我们举证,在庭上我们只用提出《离职证明》是***的,是公司裁员,不是个人辞职。
作为举证方,公司要想证明我们是自己辞职,能拿出我们的《辞职信》吗?能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们自己辞职的吗?我想前面只要我们没有喝醉了,乱签字,公司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的。
《离职证明》是由公司单方面开具的文件,旨在说明公司与我们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是公司单方面出具,不需要员工签字,因此它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解雇通知书》、《辞职信》一类的文件。仅凭一张《离职证明》,公司什么都说明不了。
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基于疑点利益归于劳动者,仲裁庭会同意我们的主张,《离职证明》无效。
你好,因为你的一笔之差,就给自己申请劳动仲裁设置了一些障碍,但也能仲裁,我来帮你。
离职证明是单位在你离职的时候,依照劳动法给你开具一张证明而已,方便你接着找工作,或者办理失业金时用到,如果这个上面写了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是领不到失业金了,但不影响你劳动仲裁和获得单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离职申请的话,则会影响到你劳动仲裁,因为这个事关你是被辞退还是个人辞职,如果你在离职申请上写的是公司辞退,并且各个部门已经签字存档了,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写没什么影响了,也不影响你劳动仲裁,一般离职证明都是单位给开具的,为了顾及员工再找工作的颜面问题,通常会写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写被公司辞退。
如果你的离职申请上写的也是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申请劳动仲裁就比较麻烦了,你需要再找一些其他的被辞退的证据,比如说领导辞退前的谈话,让你签的一些字据等,这个要你好好回想了,回想不到有力的证据,仲裁还是无望的,因为离职申请是个人原因,你也签了字的,白纸黑字,就是证据,口说公司辞退你那是没人会认的。
我说的很清楚了吧?每种情况都有列举,照着做就好了,劳动仲裁是一定讲求证据的,有力的证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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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你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结清相关费用,你可以自由重新择业了。
根据你的提问可知,你是被公司裁员的,而你拿到的离职证明上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公司欲以你主动离职为由,拒绝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你不会申请劳动仲裁。
既然劳动仲裁院都受理此案了,就排除了你在离职证明存根联签字的可能性。因为你一旦在存根联签收,就证明你离职证明上内容的认同。而员工离职完全可以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这样公司说你主动离职就是有理有据。
好在你没有在存根联签字,才给了你翻盘争取经济补偿的机会。那么,你应该怎么补救呢?
1.由于离职证明上只有公司的公章,且存根联上没有你的签字,因此,公司说你“个人原因离职”,纯属一面之辞,不足以证明你是主动离职的。
这种做法就像你自己写个证明,用于证明某人欠你钱,有效吗?显然是废纸一张。
2.你让公司出具你提交的“辞职申请”。由于你没有提交,公司肯定拿不出来;而公司能拿出来的离职证明,用以证明你是个人原因离职的又是无效的。因此,公司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你主动出具公司的裁员公告,补偿方案,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次数,以及主持人和主讲人。特别是公司哪位领导和你谈话达成补偿协议,以及同批次谈话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对方的证据无效,而你出具的证据客观真实,仲裁院自然会依据有效证据和事实,公正的作出裁决。
思维老容易被抛,读书少容易被骗。试想,如果你当初认真看懂离职证明上的内容后而拒收,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了。
这个应该分开看,有利也有弊。
公司裁员,是需要给被裁人员补偿的。如果,单位想用这个个人原因离职来免除补偿,那必然是不能接受的,当时就不能要这离职证明。
如果说这个补偿并没有少你的,写成个人原因也未尝不可,甚至可能还更好一点。因为被裁,要不就是你能力不足,要不就是单位效益很差。不管是哪种,都可能被下一家HR利用压低薪酬。但是个人原因,这个就可以说一些比较好解释的理由。
既然你在这问,估计是前者,就是没有拿到赔偿。这种情况下只能用之前的各种记录来证明了。包括和主管或者HR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短信。还有就是其他同事作为人证,不过这个比较难毕竟他们不想得罪领导被穿小鞋。
学天真回答这个问题,职场坑挺多,学点法律知识不吃亏。公司依法裁员是正常的,但前提是按照劳动法规,并且按法规补偿员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公司需要裁员,并上报劳动部门批准后,公司正式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要写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按劳动法规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做手脚,挖坑让你跳,让你写上离职是个人原因,这个员工签名是不能签的,也许公司口头承诺如写上个人原因离职,会给你什么补偿,如不写就就没有,这个是不能签的,公司过后一旦反悔,你劳动仲裁时,输的概率就大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如果是你已经劳动仲裁了,但还没开庭,这个本人原因的离职证明,对你来说是非常的不利,什么大律师也没什么做用,但是还没到穷途未路的地步,如果你能找到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乘人之危,胁迫等签下的证据,那就有可能打胜这个劳动官司,前提是证据真实有效,这个证据可以是以前的电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是人证。但这个人证一般情况下,仲裁委会不认可的,人证这个证据证明力是微弱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退出证明怎么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退出证明怎么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