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决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决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散?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应当解散的事由主要有:
一是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作社的设立大会在制定合作社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合作社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合作社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合作社。
二是成员大会决议解散。成员大会有权对合作社的解散事项做出决议,但需要本社成员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三是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当上述事由出现时,合作社就应解散。
合作社解散决议必须全体成员签字吗?
需要,注销农村合作社需要登报四十五天后注销,不需要股东全都到场,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签字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业合作社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建国初期开始的非正式的农业合作社,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
中国***当时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1953年,先后发布了《***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农村合作社是十年前开始的。经过十年快速发展现在农业合作社已十分完善,有自己的管理模式,都是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居多,如优质小麦农业合作社。烟草农业合作社,蔬菜农业合作社。苹果农业合作社,办了合作社,种地国家有补助,经济效益好。年底社员得到分红。这种办法真好。现在农村土地向大户扭转。种地现代化,新型农民将会有出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如何分配?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按照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具体办法按照合作社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议确定)。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退出吗?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退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要退出,需要经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通过,载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形成合作社决议,并由其他股东签名确认后,再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变更登记,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合作社股东就可以退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决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决议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