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盈余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盈余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与盈余返还有什么区别?
盈余分配是指的合作社应尽的义务,就是卖出商品后把利润根据各因素分配给社员,是商品卖出后第一次利润分配;盈余返还指的是合作社进行的二次利润返还,如年终分红等方式,是第二次或是第N次利润的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返还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部分扣除公积金后方可进行分配。分配办法和比例要按照社章的规定进行,但按社员交易额返回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60%,剩余部分按记录入股金额或公积金比例分配。
合作社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用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抵补其费用后,实现盈余。盈余按社章规定提取公积金后,即可进行再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补贴?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
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
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
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赚到的钱怎样分配?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按照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具体办法按照合作社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议确定)。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原则是?
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内容及特点包括: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盈余分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盈余分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