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业合作社土地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专业合作社土地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集体建设用地有年限吗?
1、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但不能重建翻建,也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要归还集体。
3、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宪法规定的。在农村开始合作社改造以后,全部的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
4、要争也是你父亲的兄弟争,他的后人是没有权利来争的。他的后人只能继承你父亲的兄弟的财产,但他30年都没有主张过自己的权利,追诉权已经过了,可以认为他已经放弃了这个权利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的,个人不能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使用的年限因情况不同而又有不同的年限:根据我国《土地法》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制,征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建设。
具体是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经过审核通过后,村委会填写征地建设审批表,逐级向乡镇、县市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呈报,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建设工业用房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农田种草违法吗?注意什么?
大家好,我是突破乌江。农田种草违法吗?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学习和探讨,也值得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注与深思。
农田是国家重要生产粮食作物基地,也是国家持续发展走向稳定和谐精神支撑,没有农田作后盾,粮食从何而来?国民生存从何谈起?所以,保护农田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破坏农田将遭到法律严惩。
但是,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大量农田因无人耕种摞荒遭歧视,这是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严峻问题,也让人感到十分悲催。随着我国养殖业发展,农田种植草料饲喂也成普遍现象。那么,农田种草违法吗?
我认为,如果***用自留耕地种草料,有损破坏土地之嫌。为维护耕地利益和人们的生活,不适宜大面积种植。如果规模化种植,短时经济利益将会酿造严重后果,确实让人难以预料。山区地带种植草料,因地势条件限制,土块呈梯田式又窄又小,操作困难,而且收获粮食不尽人意,在这种恶劣环境地区,可适量酌情处理,以推动地方畜牧业经济发展为前提,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土地***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综上所述,土地是国有***,不属于私人所有,农户只有耕种的权利,没有擅***卖占据的权利,更不允许任何人无故破坏耕地,随意挪作他用,即使要挪作他用,必须经***部门审核批准,进行实地考察后允许认证,才给予实施。否则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处罚,那是追悔莫及的。
这是我对农田感悟和想法,不知大家对农田种草有何高见和建议?欢迎留言讨论。
农田种草是不违法的,首先你是种草,而你拿农田来种草,那么草必定会给你带来价值。如种大象草,黑麦草,目蓿草,等等,等等都是畜禽的上好饲料,而且产量高,更有利于农田对产业,产值的体现对吗?怎么会违法呢!再退一步说,就目前来看,有多少农田,良田荒芜,特别是穷困山区,乡镇,劳功力都打工去了,留下老弱妇幼,留下荒芜何此千亩万亩!您有听说这样农田长满草违法了吗?,所以我认为农田种草是不算违法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能过多使用除草剂及农药,做绿色的田园,谢谢!
家的田都荒芜了,没有听说违法。分给自己的地想种植什么都可以,只要不是在耕地面积上搞建筑。
我们那里都种猕猴桃,银杏树,谁还种田,谁还种玉米,都没人种了。
种粮食还不如种树呢。
农田种草违法吗?注意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是否违法需要看你所种草的土地的地类,如果是永久基本农田,就涉嫌违法,除永久基本农田以为的土地原则上是可以种草的。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如果,你种草的土地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域范围内,那么,你种草的行为就属于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就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_a***_]》的法律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林果业(包括树林、园林、果木、花卉)是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产业。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你种草的行为涉嫌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涉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自然***主管部门发现后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法律规定,依法对你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
规模农业时代到来,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哪种更合适?
三种模式各有特色,但相比较而言,我认为还是土地入股最合适。
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土地利用科学化,实现利益最大化。下面就各种模式的优劣做一下分析。
1.托管模式
所谓托管,就是一些缺乏劳动力或技术的农户将自己的土地交给实力雄厚的专业公司代为管理,管理公司提供耕、种、管、收全过程***服务,农户只需按单位面积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双方约定合理的保底产量,超产部分按比例分成。
这种模式可以说委托方和管理方双方受益。管理方凭借自己的技术、农机、人力或信息等优势***帮助客户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同时自己也获得了相应的收益,而农户也不用为缺乏劳动力和技术而发愁。自己既可以安心从事其它行业,又可以保证收益不受损失。
托管模式避免了土地撂荒现象的发生,保障了粮食安全。缺点是,如果不能实现本集体组织内的土地全部托管,依然不能打破现有的边界制约,不能改变土地碎片化的现状,不利于降低生产成本。
2.土地流转
所谓土地流转,就是农户把各自零散的土地以议定的价格转租给有能力的种粮大户集中种植,农户只收取一定的租金。
这种模式较易推广,可以说是农民的原创,也是目前推广较多的一种模式。一般分零星流转和集中流转两种,零星流转的300~500元/亩不等,集中流转的一般在600~1000元/亩,个别地方也有超过1000元的。
它的缺点是农户收益较低,承包大户的利润也不高。一旦出现市场行情下滑或种地大户无利可图,很容易造成单方毁约或承包大户跑路的观象。
首先应明确:土地确权后,农民有证在手, 说明你已经有了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权,并三十年不变,国家土地政策不会朝定夕改,这是“定心丸”。
无论规模农业已经到来还是没有来,土地的承包权是持政人所有。
如果规模化农业真来了,还需遵守自愿原则,具体哪种形式?没有统一模式,只能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方法。
我居农村,是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但一直从心底同情老农民的艰辛,我要真心对农民强调两点。
一、如果你是靠土地收益生活的农民,千万不要在眼前利益诱惑下 ,轻易放弃土地承包权。
社会物价不断上涨,土地***也会水涨船高 ,一旦失去土地承包权 ,你的财产性收入将化为泡影,时过境迁,后悔也来不及了!
二、土地的托管、转让、入股,无论***取哪种形式,一定要履行合同,且合同必须有法律依据。
一般托管,由甲乙双方协议达成共识 ,书写合同条款,包括地块儿、亩数、租金、时间、签字等。
如果集体性质转让、入股,这种情况较复杂 ,《合同》是保护农民利益唯一武器,一定要请教懂法的人来签定。
我们这里两个村民组 ,几年前转让了千亩土地,后老板跑路了 幸亏 当时村民签合同时同***算账,(因***当时积极促成此事),每年还能拿到每亩500元租金。
谢谢邀请。时代在变化。单干不适合当前的形势。农村改革大势所趋。一家一户生产已过时。不管哪个方法,只要管理到位。政策得民心。我建议取消一切直补 ,玉米,黄豆直补,缺少监管力度。给***分子温床。土地直补。他家一亩,他家20亩,你说合理吗?把所有的钱拿出来。给65以上的农民开支。减少国家税收压力。农民老有所养。利国利民呢?
不管是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还是土地入股,只要农民受到切实的利益,就是规模农业时代的到来。
关键是哪种办法分配给农民的利益最大最多,农民就适应哪种。
真的,农业改革四十年了,分田单干的模式,己经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了。
题主这个问题问到了农民的心坎上了。规模农业时代到来,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哪种更合适?个人之见,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能有的农民土地托管最合适,有的农民土地流转更合适,有的农民土地入股更合适。
对于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我来说,建议选择为土地入股。为什么说土地入股更合适呢?一是因为土地入股对于农民来说,还是没有离开土地,农民入股后,农民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由农民变成了股民。对自己的土地有收益分配权了。农民就会更加珍惜土 地,更加热爱土地。
二是农民变成股民后,还可以从事日常生产劳动和管理,既是股民又是劳动者。从而通过田间管理获得一份劳动报酬。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三是农民对土地的管理有话语权。因为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作为股民,可以监督土地的使用情况,有权对土地的利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土地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如果***取其它两种形式,就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了。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或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来说,***取土地托管、土地流转也不失为好的方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业合作社土地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专业合作社土地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