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的法律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的法律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受区域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不受区域限制。
领办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村两委成员吗?
回答如下:不是必须的,但应该优先考虑村两委成员和有经济管理能力的人员加入合作社,以确保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合作社成员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办理农村合作社,可不可以家人加入合作社成员?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是父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农村合作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属于企业法人、也不属于自己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互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社法人借钱失踪了,能起诉合作社成员吗?
看情况如果合作社是,社员全部站股份的,就有责任,我们这边但是与名义不就没有责任,合作社一年赚钱多少和社员没有关系,也没有分到一分钱,所以破产了社员没有关系,只是名义上是合作社,都是自己做自己的生意,
这个要具体分析
1-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进行借款,有社员等同意,并形成借钱的有关文件,这个法人的借款就属于公务行为。合作社社员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合作社法人个人借款,并未用于合作社运营,其他社员不承担债务!
3-如果合作社法人借款,合作社成员进行了担保,那么,这个担保的社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要看合作社法人借钱是他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还是以合作社名义借的钱,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那么只能***法人本人,如果是以合作社名义借的钱,那么就可以***合作社及法人,你不可以***合作社的社员。
当然不能,合作社其实就是近似于公司,我觉得他就是存在于农村的个人公司,说是合作社,基本上都是个人企业,大部分合作社成员都是名义而已,股份都不一定有,借你钱的是个人的话,你就***他个人,是以合作社名义就***合作社法人,查封合作社资产。近些年农村合作社多如牛毛,管理松散,不规范的很多,跟合作社合作一定要慎重。看其实力和名下实际资产或者种植或者养殖规模,我觉得套国家项目的多,真正自己挣钱的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的法律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的法律关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