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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一般由哪些人担任?
农村成立合作社由理事长或社长负责。农村合作社是基层一类经济组织,是由愿意参加的合作社的社员根据当地农副产品生产、管理及销售的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共盈的一类经济组织。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抵抗市场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其组织是自我管理。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民是怎祥界定的?你怎么看?
我是感受农村生活的大学生,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民是怎样界定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生产队一级组织仍按原规模延续下来,但名称有的已变化,各地称谓不一;其经营方式,已由原来的集体经营按劳分配变为现在的家庭经营了。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
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地(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产生于1957年冬季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及稍后农村兴办集体工业的过程中。
1958年8月***中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将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人民公社,实行同乡基层***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
我们村是国家扶持果品经济合作社,村民以土地入股,占百分之二十股份,村委占百分之二十股份,支助企业占股百分之六十,头四年,百姓每亩经济田给八百斤小麦的粮款,白板地给六百斤小麦斤粮款,第五年果树有产量了,按股份分红。 前期投入国家给贷款,支助企业再拿一部分,现在在我们这试点。我认为挺好的,现在农村务农人员老龄化严重,国家这一政策是企业办合作社,全部电气化,用工比较小,解决劳工问题。再就是前期投入,若叫果农负担,肯定负担不起,而现在由企业和国家投入,解决资金问题,这样农村规模化发展的瓶颈解决了,合作社规模化发展起来了。再就是集体经济也发展起来了,村里也有钱了,有能力给村民办好事了。企业也能得到相应的好处,也有动力了,我是看好现在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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