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合作社成员购销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业合作社成员购销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种植合作社开发票怎样交税?
农民种植合作社所销售的农副产品是不要交税的,但作为采购单位要抵冲成本做帐,需要出具税务***,可去国税局个人税务大厅开具。 去时要带上村镇两级证明,证明你所销售的事实,带上对方的税号,开具农产品自产自销的税票,无手续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整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 4、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5、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以上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苏地税函[2009]11号) 7、自2008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实际出资(入股)的农民合作组织,其建造的“打工楼”出租收入,按照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税率5%征收相关税收。(苏地税函[2009]11号) 8、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我们公司出购销合同,别人从银行贷款,我们有没有风险?
规避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下 :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_a***_]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一切合同都应当***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
购销合同由生产厂家与用货单位签订,中间商的销售利润如何收取?
如果超市可以自定价格,赚取的利润归本方所有,届时返回供应商购进款的话,则本方购进的时候 应当按照“受托代销商品 ”以及“受托代销商品款”相关科目。
收到货物时候: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销售商品时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利润归属于超市 属于买断形式上的收入确认 而不是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如果对方开*** 邮递至本方 还要交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最后结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 现实业务中 可以根据以往账本 继续记录。超市售货往往根据 供应商的合同形式确认收入,有的往往是手续费方式,具体请参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合作社成员购销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合作社成员购销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