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能力目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能力目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以农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由农民集体出资设立、管理和运营的经济组织。国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性质: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其性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以农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以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
2. 组织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农民集体出资设立,其组织形式可以***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
3. 组织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决策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4. 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经营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循市场规律,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6. 监督和管理:国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组织的设立、管理、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组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如何经营管理?
我是个老农,对农民是有感情的。我要在”头条“上回答相关问题,把我的失败后形成的经验告诉大家也是因为我心里放不下。我对”合作社“是不看好的,前面我有回答。昨天(元宵节)发布了2019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但是要弄清楚”合作社“的初始意图、组织形式、运营机理。
”合作社“是个非盈利性的”合作性“的民间组织。是以家庭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起来在市场销售、产品加工、技术信息等方面”抱团破冰“,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的一种联盟。
首先是组织者要有某一方面知识或***的优势,组织联合其他成员单位。象你这样还根本不懂得最简单的概念,更不具备技术信息、市场销售等优势,就别去挂个牌吧!过去两年挂了很多牌都成了”空壳“,没项目、没成员,只是说”国家在大力扶持“!
干任何事情,自身要有优势,要能解决一些问题,再去组织号令或带领大家。
其次,明确的目标,详实的计划,彻底的行动,不可分割地形成成功的全过程。同时,”必要吗“这三个字要随时问。如果别人不需要,哪来伙伴呢?正如某个女士各方面都值得我去追求,但她不需要我,也就不可能相遇一起的。
我前面还有关于”合作社“的回答,去查看下吧。
谢谢!话丑理正,多有得罪……
谢邀请,这个问题其实不好解决,现在绝大多数的合作社都是空架子,头几年时只要凑够五个农户拿着户口簿到工商注册就行,到于当时都是为了什么目的成立合作社,相信大家不言自明。对于如何运作,庄稼汉没有经济头脑但也愿意提点不成熟的意见,一是团队,先要有那么几个懂经营会管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人并且真心想干事的人,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让社员信服,才有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制度,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收支公开透明,让社员放心投资安心分红,只有这样才能吸收更多的社员入社,才能壮大合作社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到了这两点之后就是宣传和营销了,这方面交给出资的电商去做就好了,当然也得有完善的监督奖惩制度来约束双方的行为才行。
现在一些地方的实践,让你们专业合作社背上了骂名,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实践和宣传给合作社正名,让真正的合作社为农户造福。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运营管理有几个要点:
1.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也就是能够按照合作精神、合作社基本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运行的合作社。
2.合作社带头人要有公心和能力。合作社是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若没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合作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不能把合作社当成工具,也不能把合作社当成盈利的手段,核心就是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
3.合作社运营管理和其他组织在共性上区别不大,按照一般的组织管理原则运营就可以。主要区别是
一、 农民合作社实现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成员的合作,是人合性互助性组织,成员地位平等。一是成员通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二是在决策方式上主要***取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是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也***用“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
二、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_a***_]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性特征。
三、 资本报酬有限。合作社成员以出资购买社员资格。所谓股金分红是不准确的表述方式,其实是出资额的利息回报,利息一般高于固定存款利率。
四、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成员加入合作社,其直接目的是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成员和合作社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业务联系,合作社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务成员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像公司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需要有紧密的业务联系。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农民为什么要成立合作社,合作社的成立能够提高农民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同时增加社员收入还能够提升社员的整体素质.
农民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既满足成员人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需求.总的来讲,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要做散户干不了的,或干了也不赚钱的项目.在经营管理中主要有三大服务.
一,***销服务
采购环节:分散的农户购买农资,与农资厂商在价格和服务等方面没有谈判的话语权,而由合作社统一***购扩大了规模,增加了***购量,跟农资厂商谈判就有了分量.
生产环节:一家一户的农民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都没有能力创新,但是入社以后就可以由合作社统一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这样在生产过程中大大降低了成本.
销售环节:单个农户由于规模不大,生产量不高,品种单一会造成销售困难.合作社把社员按标准生产的农产品统一起来,分级,分类,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由于规模上去了,标准统一了,一些大的批发商和市场就愿意跟合作社签订合约,这样就有效的解决农产品销售困难的问题.
二,资金互助服务
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是指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由合作社内部全体成员以自愿方式入股,按按照民主管理,自我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出资成员内提供借款,这样就解决了资金问题.
三,技术信息服务合作社有利于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探索栽培技术.合作社除了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有优势外,还有利于组织成员参加技术培训,邀请专家各种技术支持及营销服务,提高了技术水平,提升了品质,达到了增收增效的目的.
合作社在经营和管理上做好以上三个服务在加上与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积极沟通,会有一个好的发展运营空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能力目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能力目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