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设立人数怎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设立人数怎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怎么设立?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关,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事是指仅由一人组成的监督机关,监事会是指由多人组成的团体担任的监督机关。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是由全体成员进行的监督,强调的是成员的直接监督。由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设机构。如果成员大会认为需要提高监督效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由合作社在章程中规定。一般讲,合作社设执行监事的,不再设监事会。
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成为合作社?
要成为合作社,首先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和***,以便开展合作社的业务。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提供服务或生产产品。此外,合作社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组织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成为合作社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为社会做出贡献。
要成为合作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组织成员:一般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组成,通常至少需要3个人。
2. 共同目标:成员之间需要有共同的经济、社会或文化目标,也就是彼此有共同的合作意愿和愿景。
3. 组织形式:合作社需要明确组织形式,包括组织章程、经营范围、成员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4. 完成注册:合作社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以便获得法律地位和合法运营。
5.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合作社需要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合作社法、劳动法、税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合作社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和特殊要求,具体条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确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设立人数怎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设立人数怎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