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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第四章组织机构
-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
- 3、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 4、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2020修正)
- 5、农民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第四章组织机构
1、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行使职权。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管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可以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民***利,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
(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4年11月11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主要内容}第十九条 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民自产自销。
第一条、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十一)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六条,其中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二十二)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七条,删去“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对《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删去第九条第一款。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负责。
法律分析:村级资金“乡代管”制。村级收取的各项资金全部交乡农经中心代管,当月实现的收入要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做到日清月结。村级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
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行使职权。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管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可以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
入股与户口迁移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在入股协议中写明了入股后不能户口迁移那就有影响。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根据查询人民***网显示,为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身份确认工作,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民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农业合作社补贴分为: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_a***_]。土地流转优惠 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
优惠政策 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
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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