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互助合作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互助合作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用合作社是指农民自发形成的经济协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形成的、农民自愿参加的经济协作组织,其主要特征是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协作中主要有以下四个功能和作用:组织功能、中介功能、载体功能、服务功能。
1956年农村合作化改造的意义?
1、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中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是农村合作化迅猛发展的一年,它的意义在于:
农村合作化理论及其实践,以农村所有制的变革为轴心,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地经济、政治、文化的大革命。它是中国人民第一次开创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尝试,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一个光辉的起点。
农业合作化经营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从互助组向初级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互助组一般规模较小,由三五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其成员各自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劳动过程中换工互助,有的还实行某些技术分工。互助组是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推进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也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又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国民经济部门?
属于农业经营类,指的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种产业或者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合作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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